43人加入学习
(0人评价)
新型受贿犯罪辩护的难点与突破
价格 免费

贪污?

明知故犯----严重性

司法解释对“明知”的规定:知道或者应当知道。

《刑法》第十五条: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,是过失犯罪。

「明知肯定是」和「明知可能是」

“为发泄不满将水果刀等从14楼扔下,上海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宣判”

不特定的多数VS不特定或者多数

危害结果随时可能扩大或者增加

关注细节、、发现差别、合理质疑、善于归纳

例:约定受贿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[展开全文]

授课教师

启点课堂管理员

课程特色

视频(1)

学员动态